本网拉萨11月29日讯(记者 王莉)记者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11月27日会议研究同意,2015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目前划定。划定后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专科起点升本科:文史中医类:少数民族90分,汉族120分;理工类:少数民族70分,汉族90分;经济管理类:少数民族80分,汉族90分;法学类:少 数民族100分,汉族120分;教育学类: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20分;农学类:少数民族80分,汉族110分;医学类:少数民族120分,汉族 140分。
高中起点升本科:文史类:少数民族120分,汉族145分;理工类:少数民族95分,汉族135分。
高中起点升专科:文史类脱产院校:少数民族140分,汉族150分;文史类函授院校:少数民族85分,汉族95分;理工类脱产院校:少数民族130分,汉 族150分;理工类函授院校:少数民族90分,汉族115分;艺术类、体育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中起点升专科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 目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执行。区外少数民族考生执行汉族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责任编辑:何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