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关于2023年度辖区学费补偿代偿工作初审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及《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8〕16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提交申请材料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身份和就业信息的审查与资格认定,经审核,现将2023年度柳梧新区学费补偿代偿初审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5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任何异议,请向我局教育办反映。

联系负责人:贡吉

联系电话:13258103750

附件:2023年学费补偿代偿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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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董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