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12月30日开始,新《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在我区范围内正式施行。《实施办法》赋予未成年人“五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自我保护。 近日,参与新《实施办法》前期调研、修订工作的团区委权益部副部长刘传磊评价说,新《实施办法》将促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预防和制止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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